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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走红背后的“坑”是什么?

imtoken转账手续费 2023-01-18 19:43:38

作者: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教授黄震,中国金云(北京)指数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崔伟

近期,相对平静的比特币市场再次以过山车的姿态进入公众视野。3月19日开盘后,其价格一路飙升,屡创新高。在 3 月 14 日创下 61,683 美元的新高后,再次突破 60,000 美元。然而,三个小时后,它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暴跌了近 10%。为什么比特币如此受欢迎?应该如何看待比特币的暴涨暴跌?

01比特币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货币只是实物货币的一种替代形式,不能脱离货币的本质属性。

虽然比特币的英文名称“Bitcoin”中包含英文单词“coin(币)”,但实际上比特币并不具备“coin”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数字货币一定是货币,就是以电子货币的形式代替实物货币。货币有五种功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存手段和世界货币。人们普遍认为,货币是与国民收入相关的最大流动性资产比特币是否具有货币的职能,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真正锚点的资产。数字货币必须具备货币的属性才能被称为真正的“数字货币”。

比特币等所谓的“数字货币”并不是真正的货币,因为:

首先,比特币没有物理锚,不具备作为货币的基本前提。货币锚只是提供衡量基础的东西。比特币的本质是一根弦,背后没有锚定实物资产,也无法成为与国民收入相关的最大流动资产。

同时,比特币不具备货币的稳定性。最近比特币空前的上涨,再想想几年前比特币过山车般的涨跌,令人震惊,如此不稳定的价值不能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其次,比特币不具备货币的五种功能。首先,没有价值尺度功能。所谓比特币的价值,是以各国现有的法定货币来衡量的。二是没有流通手段功能,也没有价值尺度功能,怎么可能是流通手段呢?三是不具备支付功能,几乎看不出它具有偿还债务或缴纳税款、房租、工资等的功能,而且从全球范围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承认它是一种支付货币。第四,没有存储功能。从目前来看,比特币一旦退出各个交易市场,其价值就无法体现。第五,它不具备世界货币的功能。

三是货币体系进入了政府主导的主权信用货币时代。国家发行的货币必须有法律依据和形式。没有合法性和法律补偿,就不能作为流通货币。

综上所述,比特币等所谓的“数字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也不是电子货币,也不是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于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具有四大特点:无中心化发行人、有限总量、无地域使用限制、匿名性。特征。比特币虽然冠以“币”二字,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为它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02为什么比特币被误认为是“数字货币”?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早由中本聪于2008年11月1日提出。2009年1月3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比特币由一串复杂的计算机生成代码组成,新的比特币是通过预设程序制作的。

首先,比特币的中外译文非常具有误导性,包括各种虚拟币和后来跟风的代币都带有“币”字样。货币,即使来自最初的英国硬币,也可能具有误导性。但这只是表面上的误解,就像“金币”在很多游戏中都可以获得,但几乎没有玩家会理解为“货币”。

其次,比特币的产生有其特殊的背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通货膨胀严重,比特币在此时诞生。打着“数字货币”的旗号,具有固定总量2100万的特点,被很多人贴上了“反货币”的标签。承受通胀压力的人们似乎看到了一种通胀货币的出现。比特币具有有限的固定数量和稀缺性,因此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强调“反货币”的同时,如果将其作为货币使用,其2100万的固定数量显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通货紧缩,进而对世界经济整体造成伤害。

比特币生态系统再次火上浇油。在比特币参与者(包括个人、机构、组织等)的帮助下,炒币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币圈、矿圈、币圈媒体、交易平台纷纷涌现。时代要求。有些人出于自身利益,明知比特币不是货币,却故意散布比特币是货币的信息;也有一些“吃瓜群众”不明真相,跟风,坚信是货币。在自媒体时代,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人很容易被误导。一些自媒体编造了很多关于发财的神话,但其真实性无法考证。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人参与到挖矿、交易等过程中。为了维持这个致富神话,相关的个人、机构和组织需要不断地宣传它。最重要的一项是告诉人们并使人们相信。它是货币。

正是因为各种虚拟币都被所谓的“货币”属性所覆盖,ICO(指代币发行,起源于股票市场首次公开募股的概念)区块链项目,筹集比特币、以太坊等)。等),但实际上大多数ICO项目都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欺诈,相关监管部门也看到了巨大的风险。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要求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同时对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清算等安排。

比特币等所谓“数字货币”的投资风险已被监管机构充分揭示,其发行、兑换、融资等环节均受到限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已被我国关闭。部分平台移至海外,带走相关用户数据。

03投资者和财务经理应该如何看待比特币?

由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不承认比特币等为货币,所有赋予其货币属性的投资活动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现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场上印制、销售代币代金券替代人民币。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属于非法平台,比特币交易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交易平台移至不受限制的国家,但实际发生地在中国,也必须按照中国法律执行。如果境外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也将受到相应的监督处罚。

回顾过去十年比特币价格的涨跌历史,2009年10月,1美元等于1309.03个比特币;2011年2月上旬,比特币和美元同价比特币是否具有货币的职能,达到1美元;2011 年 6 月 3 月 8 日,比特币价格突破 10 美元大关,一周内飙升至 27 美元;2017 年对于比特币来说是疯狂的一年,它的价格在回落之前跃升至近 20,000 美元;而今天,比特币的价格已经达到了五、$60,000的疯狂水平。

从它的价格来看,比特币确实有它自己的价值,尤其是2100万这个固定数量,这让它变得稀缺。在我国也是公认的虚拟商品,价格会上下波动。

价格波动如此剧烈,再加上网络上过度炒作制造财富神话,以及从“一币一房”到“一币一别墅”的不负责任言论的传播,刺激了炒家的热情。

面对这样的诱惑,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其中的好处,更应该看到其背后的巨大风险。一旦出了问题,很可能所有的投资都白费了,维权也无处可去。

投资者应发展和加强金融知识。首先,投资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其次,高回报意味着高风险。投资产品时,您必须首先衡量您可接受的损失水平。第三,面对五花八门的投资产品,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了解的领域尽量不要参与,不要跟风。最后,分散你的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降低单一投资产品出错而损失惨重的风险。

总之,比特币等所谓的“数字货币”不仅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其生产、流通、交易也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从法律意义上讲,比特币根本不是“币”,而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坑”。广大投资者应加强对新鲜事物的认识,理性看待比特币价格的暴涨暴跌,不随波逐流,不信谣,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